Archive for April, 2008

我们都爱家乐福

April 20th, 2008

至少在豆瓣上,反抵制的声音压倒性的盖过了抵制的声音。目前的人数比是169:7。我想,其中一部分原因要归功于爱国青年在此次抵制活动中闹出的好多笑话:误烧国旗,卡车围攻,煽动小朋友,anticnn。
最后一个尤其搞笑了,这片土地上你连看CNN的权利都没有,就去抵制,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幸亏有豆瓣,要不然我还就有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飘飘然的感觉了。
 ps: 有说卡车围攻是警察调来包围家乐福不受大规模冲击的。

宅男购包记(多链伤神)

April 17th, 2008

在这样一个激动人心的四月,不谈政治问题,说说时尚,是不是有点“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尤唱KTV”的感觉呢?

第一次看到这个这个包包是在我常逛的一个论坛。此论坛那大概也是中国人气最好的关于“时尚”“奢侈品”的论坛了。里面有很多精彩的帖子。例如,钱包,穿着,包包,鞋子等,对奢侈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看到此包的第一反应是,LV也有类似的款,感慨到:“真是天下品牌一大抄啊”。然后按照该“凡是论坛出现的东西都不予以考虑”的原则,我照例又只能咽下口水,继续翻贴。赫然发现后面有人问价格,台币4600,港币1300。oh,yeah,卖血我也得买回来呀。
多年网购的经验,我立即杀向淘宝。搜索,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列,排在第一位的agnes.b的包果然就是此款,不过售价是2480天朝币。我贱兮兮的留言问道:“能不能便宜点啊,此款在香港才1300呢?”第二天店主回复:“那你去巴黎,价格更低呢。”惨遭羞辱,然后按照我博大的胸怀,决定放过店主。
好吧,作为互联网的弄潮儿,我怎能这样就放弃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奢侈品挎包呢?我立刻奔向我网购开始的地方“EBAY”。让人崩溃的是,整个EBAY国际上agnes.b的东西包括衣服的什么才一百多个,四页不到。这中间还有个插曲,为了上EBAY国际,我还特地去淘宝花钱买了可以使用一个月的教育网网络代理。
 然后我开始走专业路线,去agnes.b的官方网站去查。可惜此网站做的齐烂无比,我挣扎了几分钟放弃了。
去百度贴吧,压根没有agnes.b的贴吧。
去搜过代购,发现那个著名的亦得代购,还停留在我四年前看到的样子,放弃之。
正在苦恼之际,一个在EBAY国际倒卖变形金刚的家伙上线了,开始和我讨论怎么样帮他洗钱的事情。顺带还给我炫耀了下他刚买的一套金刚多么的名贵,说此物品在日本乐天上多少多少钱。瞬间豁然开朗,我们还有日本乐天,还有香港yahoo拍卖,还有台湾露天小站啊。依次过去查了查,海峡两岸果然心连心手牵手骨肉相连不分家啊。露天小站上一个新的,两个二手的,其中有个二手的竟然只要300RMB,我靠,这是白菜价啊。赶紧注册。无奈要身份证和手机号码。随便填,提示不行,台湾同胞不是好欺负的。搜索,查到台湾身份证若干,手机号码若干,再注册,还是出岔子。改变思路,不直接拍卖了,直接给卖家发邮件。
然后,等了两天,等的我心都碎了,就是不见回信。我该怎么办呢?我改怎么办呢?我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委屈的看着液晶屏怒喊“我都卖血了,还买不到个包吗?”
预知后事如何,且听我下回分解。在下回合里我给大家演示我是怎样“柳暗花明又一包”,顺带还带来最新的对时尚界最热门的设计师的最标准最客观的评测。

全民Love China?

April 17th, 2008

MSN上红心一片,抵制家乐福的消息从群到个人,到短信,到飞信络绎不绝。在这种群情激动的情况下,你如果不表态,很快就会被人认为“政治不正确”,又或者老土,还不知道有Love China的活动。
不过我还是很怀疑,果真各个Love China? MSN抓了个同学。果然不出我所料,MM的力量是无穷的。

 至于我的态度。我还是不明说了,看聊天记录也猜的出来。
 PS,虽然孤鸿同学怒赞最后一句话。但我想了想,还是不对。一部分MM通过自己理性的思考,绝不参加这种活动。另一部分MM们出于自己朴素的爱国热情,在MSN前面加上LOVE,我有什么理由说她们脑子不好呢?这种居高临下的道德与智商评判很要不得。当时,是我脑子不好了。
PS2:  我觉得这个时候应该做空“家乐福”的股票,买进“沃尔玛”。如果爱国,还可以选择“苏果”。

我爱问天一

April 3rd, 2008

某同学:
跟你讨论个事情,最近勾搭一个美女,但是他男朋友比较有暴力倾向,痞子。怎么办? 他男朋友打我怎么办,我担心这个,很彪悍(我见过),听说有暴力倾向,我听说的。
 我:     
1 这种事情基本上没有两全之策。
2 既想偷吃,又想不被打,基本不太可能
3 除非
4 偷吃的那个女的男朋友不彪悍,打不过你。
5 但这样也不保险,因为即使他本人打不过你,但他可以派人来追杀你。本校“左一刀”就是明鉴。
6 先上了再说吧。
7 上了后欲罢不能,那就让她和她男朋友摊派。
8 上了后索然无味,那就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了。
9  从现在开始,可以开始练短途冲刺和长跑了。
聊完之后我觉得有点不对劲,这不是在劝人做恶吗?但又说不哪里恶了。
回去后好好的想想标准的三角恋爱关系。A和B是男女朋友关系,C知道,但还是和B好上了。这事从道义讲到底谁对谁错呢?通常人们会谴责第三者,你明知AB在恋爱还凑上去,真不要脸。但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这种谴责实在毫无道理。AB在恋爱,或者AB结婚了,只能说明AB之间确立了一种默认的契约:A和B应该彼此忠于对方。但这个契约对第三方并没有约束力。C凑上和B好上了,破坏契约的是B而不是C。所以我说,经典三角恋爱中受到舆论谴责应该是脚踏两只船的B,而不是普遍认为的第三者C。
然后我又想了想我遇到的几起三角恋爱事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如果你的朋友是劈腿族C,这时候男生们普遍会起哄:“上,有男朋友怕什么,又不是有老公,拿钱砸死她,我们帮你出谋划策,肯定能拿下那个女的。”然后再顺便把那个可怜的正牌男友A的缺点攻击一遍,最常用的形容词就是“猥—————-琐—————男”(所以说,人不猥琐惘少年啊)
如果你的朋友在三角恋中扮演的可怜的A角色,那么口风立马就变了:“那个男的怎么这么不要脸啊,明知道你们是男女朋友还来翘,靠,找人打死他,欺负到我们XXX头上来了,那还得了!”
如果你的朋友在三角恋中扮演的是占绝对优势B角色,那么又是第三种态度了:“放心,好好吊着那两个男的,让那个A有点危机感才好,千万别犯傻把C给拒绝了。
这就是我要说的,我们往往对人不对事,对待同一个事情,例如三角恋和劈腿,我们往往因为自己或者朋友在这个事件中所处的地位而改变对这个事件的看法。